各学院:
根据《湖北省实施<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>细则》文件规定,普通话等级证书遗失,可申请补发。现将补办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补发证书对象
普通话等级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考生(以原发证日期为准)。
二、补发证书程序
1. 证书遗失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语委办提出书面申请;
2. 语委办根据证书遗失者提供的信息,查找原测试成绩,并对原测试成绩进行复核。
3. 语委办出具对其成绩认定的证明。
4. 语委办将在规定时间内到省测试中心补办证书,补发证书加盖“遗失补发”专用章。
三、补办证书时间
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一周的周二,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。
武汉商学院语委办
2019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