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全面统计学校2020年度科研成果,确保教育部人文社科统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同时为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,学院绩效考核、个人岗位竞聘、职称评审提供科研成果认定依据,现组织开展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填报2020年度科研成果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工作流程
1.个人系统填报。教职工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填报2020年科研成果信息,并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附件。凡以“武汉商学院”为署名单位且我校教职工为完成者(或作者),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、艺术作品(文学作品)、译文及所有收录转载论文,出版的学术著作、译著,获得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,授权专利以及被签批、采纳的咨询报告,项目结题(验收)都须在科研管理系统填报。成果属于某个科研机构、科研团队的,或标注属于某个科研项目成果的,在填报成果基本信息的同时,还需关联选择所属科研项目、科研机构、科研团队。
另注意,往年的科研成果这次无须在系统填报,科研处将统一在系统后台批量导入,届时教职工只需在系统完善各相关成果信息。
2.学院、部门审核与统计。各学院、部门(以下简称学院)对照教职工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,对其在系统内填报的科研成果信息及附件进行系统审核,具体由学院科研秘书、学院分管科研院长、学院院长逐级审核。
3.科研处复核与统计。系统成果经学院院长审核通过,科研处对系统重点成果信息及相关附件进行抽查复核。
二、填报相关说明
1.学院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。届时科研管理系统将关闭,逾期教职工将无法进入系统填报。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,按时、顺利完成本学院科研成果统计工作,确保统计信息与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。学院完成系统科研成果审核后,须将系统审核通过的核心期刊论文原件、著作原件和咨询报告采纳(批示)原件于2021年1月18日周一交科研处304室。
2.2020年科研成果奖励将以科研管理系统科研成果统计数据为依据,未登记、附件上传不完整的一律不予奖励。
3.学院绩效考核、个人岗位竞聘、职称评审中的科研成果与奖励认定,以科研系统成果统计数据为依据,未登记的科研成果将不予认定。
4.科研项目结题、科研机构年检验收、学术团队年检验收的成果认定,将以科研系统填报的关联成果为准,未填报或填报未关联的成果将不予认定。请负责人务必督促团队成员在成果填报时,关联相应的科研项目、科研机构、学术团队。
三、系统操作技术咨询
1.填报内容咨询:李芳 鲁佳璧 电话:027-84791353。
2.系统操作技术咨询:张工(校外技术研发方);电话:4006616779;QQ:664644258。
附件:科研管理系统-科研人员使用手册
科研处
2021年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