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通识教育学院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

发布者:通识教育发布时间:2018-06-05作者:浏览次数:65

 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,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,改进作风,增强团结,保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。为使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化、规范化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党章》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党总支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,根据实际需要,也可随时召开。

二、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。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、总结:

1、贯彻、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情况; 

2、加强党总支自身建设,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; 

3、艰苦奋斗,清正廉洁,遵纪守法的情况; 

4、坚持群众路线,加强师德建设,改进工作作风,深入调查研究,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; 

5、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。 

三、民主生活会应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,紧密围绕议题,交流思想认识,总结经验教训。要遵循团结-批评与自我批评-团结的方针,充分发扬民主,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,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,达到统一思想、增强团结、互相监督、改进工作、共同提高的目的。

四、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,应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党员,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。

五、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,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学院党委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。一般包括确定中心议题、广泛征求意见、发出会议通知、党员会议发言、进行归纳总结、制订整改措施、向党内外群众反馈等程序。

六、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。

七、党总支委员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,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。

八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