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通识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方案

发布者:通识教育发布时间:2018-06-05作者:浏览次数:327

教学督导工作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工作之一,也是学院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稳步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。为了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有序性,确保质量监控机制的务实高效,根据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流程及校院二级管理的原则,特拟定通识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方案。

一、教学督导的工作规则

  通识教育教学督导以学校及学院的相关教学规章和制度为依据,全面参与学院的教学质量管理。

依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标准和相关规定,配合学院实施工作绩效评价。

教学督导工作组成员

组  长:高  

成  员:邓双荣、刘琍

三、教学督导员工作的要求

1. 教学督导本着督管、督教、督学的工作职能,对通识教育学院的教育过程进行质量监控。

2. 督导工作重心应围绕教学质量监控,在以“督”为手段,以“导”为目的的教学督导工作理念下,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在相互尊重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做好教学督导工作。

3. 教学督导组工作,按照学院的工作节律,要求每4周有阶段性评价,每学期有综合性评价,每学年有总结性评价。所有的工作有原始记录,每学期有工作计划,期末有工作总结。相关材料必须按时上报学院教学督导组存档。

工作方式和方法

1. 定期对本院的各教学班级及教师任课的教学班级进行检查。

2. 深入课堂听课。

3. 通过课前、课后时间与学生交谈,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。

4. 通过召开教师、学生座谈会或以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,教师和学生对本院教学工作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。

5. 抽查或集中检查教师的教案、讲稿、教学日历等相关教学资料。

五、督导信息反馈方式

工作组成员将一周的检查情况填入《通识教育学院教学督导记录》,每周公布一次。涉及具体班级、相关教师的有关问题,督导检查人员应将情况反馈到带班辅导员、教师所在教研室。

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,检查人员必须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,并将调查、处理情况上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