语委办

关于补办普通话等级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

发布者:通识教育发布时间:2019-09-05作者:浏览次数:324

各学院:

根据《湖北省实施<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>细则》文件规定,普通话等级证书遗失,可申请补发。现将补办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补发证书对象

   普通话等级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考生(以原发证日期为准)。

二、补发证书程序

1. 证书遗失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语委办提出书面申请;

2. 语委办根据证书遗失者提供的信息,查找原测试成绩,并对原测试成绩进行复核。

3. 语委办出具对其成绩认定的证明。

4. 语委办将在规定时间内到省测试中心补办证书,补发证书加盖“遗失补发”专用章。

三、补办证书时间

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一周的周二,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武汉商学院语委办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9月5日